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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深化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我院从 2004 年批准成立后,先后两次推进和深化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并以乌职院( 2005 ) 22 号和( 2005 ) 63 号文件下发实施,这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对我院起步阶段的学院管理和教学改革与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院顺利完成过渡阶段的各项艰巨任务发挥了体制保障作用。

  随着学院规模扩大和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围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此,学院党委决定进一步深化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院对各系(部)、处(室)的宏观领导,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考核,明确院系两级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工作新机制。

一、目 的

  以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管理新机制,建立以系部为中心的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就业指导等管理新机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形成能够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的科学的院系两级管理新体制,推行岗位管理目标考核,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效率,以全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学院宏观领导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深化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加强院级的宏观领导。

1 、在建立、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制度、分工分管、处室职能职责,严格按制度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

2 、全面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各处室系部要按照《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处室考核办法》、《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系部考核办法》,严格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干部任免、奖惩及职工利益挂钩。

3 、各职能处室要紧紧围绕教学是学院工作的中心,系部是教学的主体,来创新工作,服务于系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促进教学工作深入开展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 、各职能处室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之后,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和岗位工作绩效。

三、建立以系部为主的教学管理新体制

  建立以系部为主的常规教学管理、科研、就业指导新体制,建立以教学质量考核教师、以综合目标考核系部处室的绩效管理新机制:

1 、系部主要职责:

( 1 )按照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进行常规教学管理。

( 2 )执行、实施和完成学院改革决定和任务。

( 3 )围绕“精一、会二、知三”的学生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探索灵活多样的、适应职业教育的特点教学新方法。

( 4 )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5 )加强教育教学及专业课题等各种专业性研究。

( 6 )抓好本系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2 、教务科研处职责:

( 1 )组织制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 2 )制订各项宏观的统一的教学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完善各项宏观教学管理制度。

( 3 )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及其它教学改革等主要问题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主导意见,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 4 )重点加强教学过程(流程)管理,加强制度落实检查和目标考核。

( 5 )建立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并对系部教学工作、教师实行抽查考核、学期考核。

( 6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试题库建设。

( 7 )加强科研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 8 )负责学报编辑。

( 9 )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3 、教学督导处

( 1 )组织学生评价教师。

( 2 )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一般教学规律的教师评价体系。

( 3 )对各项教学常规工作有检查、督导的责任。

( 4 )形成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4 、就业指导中心

( 1 )宏观负责全院就业指导工作。

( 2 )掌握国家的就业政策,制订院内各项与就业有关的制度和规定。

( 3 )为系部就业做好信息及其它各项服务工作。

四、建立以系部为主、以学籍管理和班主任管理为关键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1 、关于学籍管理:

各系部:负责学生入学、注册(注册情况报学生处),负责学生的考试(成绩报教务处)、奖励、处分(处分行文由学生处统一发文)、常规请销假。

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中的成绩,毕业、升留级、休学、转学、退学等有关工作,并履行报知教育厅、分管领导、各系部、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的相关程序。

学生工作处:对系部的学生奖惩进行审定,批准长假、审定评优、审定助学金及困难补贴,统一奖励及处分行文。

2 、关于日常教育和管理

  日常教育和管理主要由系部进行。要按照三阶段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新体制分年级管理,要对辅导员、班主任按有关制度和条例加强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生教育及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制订班主任考核条例及细则,负责宏观管理,负责抽查及学期、年度的全面考核,班主任考核由系部负责,系部按照常规考核和学生测评进行量化考核。学生处对班主任的考核实行减分制。

五、充分调动系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下放人、财、物、事权。

1 、各系部在宏观教学计划内,拥有考试权,其中 10% 部分由教务处统考或抽查考试,试题由试题库抽出,在考试中如有违规违纪,由教务处追查、处理,问题严重的可由纪检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2 、系部拥有课程安排及代课费发放权,课程安排如遇到困难,由教务处统一协调,代课费按总课程数实行二级预算管理。

3 、系部拥有内设干部任免权和内部人员调整、奖惩权,拥有职称评聘推荐权,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组织人事处实行备案和监察。

4 、教务处、督导处对违规事故及责任人拥有通报权,教务处拥有取消教师资格提议权,并提请有关部门及会议议定,教师资格取消后要进行通报并由有关部门备案。

六、关于系部经费管理

  系部处室的办公经费实行预算制,具体按照《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系部处室经费二级预算办法》《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系部处室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账务由计划财务处按财务制度执行。

七、本意见自通过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仍按以前规定执行,如有相悖,按此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