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全国将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从 2007 年起,全国将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核准并公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对高等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予以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高等学校在本地的招生录取数据信息报教育部。
2 、教育部对所报录取数据信息汇总审核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分发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供高等学校核对。
3 、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给予学籍电子注册;
   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学生,应及时与学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复核,省级招办对高等学校要求复核的录取信息应认真负责办理,对确属工作原因漏报及需要更正的信息及时补报教育部,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学校,学校对录取信息不完整的进行补充;
   其中按预科录取的新生将注册为预科,不得直接注册为本科或专科,经预科阶段学习达到转入本科或专科培养要求的,应当在转入当年将学生数据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正式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其中高等学校举办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来华留学等各种办学形式的高等教育,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信息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所在学校,并报教育部备案。
4 、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将网站名称、网址告学生。
5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只有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获得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高考考生注意两点:一是,录取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 )查询录取结果。凡接到录取通知书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相同录取结果的均属违规录取,对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亦即将来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如在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但没有收到相同的录取通知书,要及时和院校取得联系按时报到。二是,录取新生报到后注意登录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勿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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