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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困政策

一、奖学金制度
1、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年8000元/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年5000元/人;
3、 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人。
二、助学贷款制度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关于健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学籍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三、扶困制度
1、 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2、 社会、企业赞助:通过多方的赞助资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3、 勤工助学:学院设置可供学生勤工助学的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活动,可得到生活补助80----120元/月的生活补贴。
4、 “帮扶”活动:学院发动全体党员和教职工捐款捐物,实行“帮扶” “献爱心”活动,解决部分学生的实际困难。

贫困生资助体系

资助分类

资助标准

资助人数

申请资格

备注

国家奖学金

8000/·

每年5万名

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获奖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免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每年51万名

全日制本专科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2000/·

每年340万名

全日制本专科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获得助学金的同时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免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6000/·

原则上不超过各校在校生总数的20%,生源地贷款没有限制

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民办高职、独立学院不可申请;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基层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则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国家偿还;

其它

勤工助学

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学校统筹安排

全日制高校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岗位分校内、校外两类,校内主要是助教、助管、助研和一些后勤服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的1.2万名学生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学生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绿色通道

贫困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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